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1 年 8 月 24 日臺教體署學(二)字第 1110031194A 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國民體育法第 6 條第 3 項規定,各級政府之公共運動設施,應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;並鼓勵其他各類運動設施,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。
三、請貴校依前述相關規定,確保各校運動場館設施(含戶外操場)於國民體育日當天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;至有特殊 原因(如整修中、疫情)而未能於當日免費開放者,亦應於適當管道公告相關訊息。
四、 9.9 國民體育日,本校籃球場因光電改善工程尚未完工,不開放,不過田徑場是開放使用的喔!! 請熱愛運動的大小朋友相約來動一動吧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