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港尾國小附設幼兒園 110 學年度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第二次招考錄取公告
正 取 :簡 O 容
備 取 1 :尤 O 綺
備 取 2 :王 O 潔
說明:
1.第二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 110 年 8 月 16 日(星期 一 )上午 9 時前到本校(園)人事室報到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由本校逕行通知備取人員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2.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3.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),及最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