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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訪客 - 教務組 | 2019-08-02 | 點閱數: 1051

臺南市麻豆區港尾國民小學 108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

〈一次公告分次招考〉

  • 依據

一、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
二、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。

三、依據本校108 8 1 日內簽辦理。

  • 甄選類別、錄取名額及聘期

類別

代理

職缺

正取

名額

備取

名額

聘期

備註

一般

教師

級任

導師

1

1

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之聘任日期為 108年 8 月 30 日至 109 年 07 月 01 日

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

 

一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
二、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,並配合學校辦理(參加)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(例如:教學準備日、校外教學、教學展演、校慶週活動等)。

三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 80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
四、報名資格基本條件

(一)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、品德操守良好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
(二)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:

       1.【教師法】第 14條各款情事者。

       2.【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】第 31條及第 33條各款情事者。

     3.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。

       4.最近 3年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。

(三)男性須役畢或無兵役義務者。

  • 甄選日程表及方式
  • 報名、報名資格、甄選日期、錄取通知及報到時間:

        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 3 次招考。

第一次招考

報名日期

公告日起至108年 8 月 7 日(三)下午 4 時

報名資格

1.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列為臺南市 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。

甄選日期

108年 8月 8 日(四)上午 8 : 30 報到審查資料正本, 9: 00 開始甄選

甄選通知

108年 8月 8 日中午 12 時前

報到時間

108年 8月 8 日(四)下午 2 時前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

 

第二次招考

報名日期

公告日起至108年 8 月 9 日(五)下午 4 時

報名資格
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甄選日期

108年 8月 12 日(一)上午 8 : 30 報到審查資料正本, 9: 00 開始甄選

甄選通知

108年 8月 12 日(一)中午 12 時前

報到時間

108年 8月 12 日(一)下午 2 時前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

 

第三次招考

報名日期

公告日起至108年 8 月 13 日(二)下午 4 時

報名資格
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3.或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
甄選日期

108年 8月 14 日(三)上午 8 : 30 報到審查資料正本, 9: 00 開始甄選

甄選通知

108年 8月 14 日(三)中午 12 時前

報到時間

108年 8月 14 日(三)下午 2 時前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

二、簡章公告:

簡章公告於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(http://www.tn.edu.tw)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( http://104.tn.edu.tw)、港尾國小網站(https://www.gwes.tn.edu.tw)並請自行下載使用

三、簡章表件:請自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(http://www.tn.edu.tw)或港尾國小網站( https://www.gwes.tn.edu.tw下載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等。

  • 報名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  • 請於報名截止前將報名表(含半身照)、學歷證明、教師證證件、國小教師甄選成績單等電子檔先 E-mailhoke.dragon@msa.hinet.net正本資料招考當天繳交查驗
  • 甄選報到須繳交相驗相關資料:

1.報名表(含簽名)    2.身份證正本  3.履歷資料正本(含學經歷證件、教師證書、專長相關證明、服務證明、臺南市 108 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成績單等)。正本相驗後歸還,不須交影本

  • 校址: 72151 台南市麻豆區港尾里 5鄰 9 號。
  • 聯絡人:教導處教務組黃戊昇老師   電話: 06-5701341#211(總機轉 9 )傳真: 06-5700299
  •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

一、第 1次甄選:

(一)書面審查:自備學經歷專長履歷一式 3 份( A4 大小,格式自訂,每份勿超過 3 頁)親自參加評選。

(二)試教:

1.範圍:五年級國語,試教版本自選,試教教具及器材請自備。

2.時間:每人 10分鐘。

 (三)口試:以教學實務、班級經營、教育專業知識、教室管理、個人教學檔案為主。每人 10-15分鐘,得視人數多寡調整

()計分方式:甄選筆試成績 20%,試教成績 40%,口試成績 40%。

(五)總成績相同時,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
二、第 2、 3 次甄選:

(一)書面審查:自備學經歷專長履歷一式 3 份( A4 大小,格式自訂,每份勿超過 3 頁)親自參加評選。

(二)試教:

1.範圍:五年級國語,試教版本自選,試教教具及器材請自備。

2.時間:每人 10分鐘。

 ()口試:以教學實務、班級經營、教育專業知識、教室管理、個人教學檔案為主。每人 10-15分鐘,得視人數多寡調整

()計分方式:試教成績 50%,口試成績 50%。

(五)總成績相同時,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
陸、聘期和薪資:

一、聘期:依聘約所載。但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,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,經教評會決議後,即解聘不任用。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 (以市府核定為主)

二、薪資待遇:薪資酬勞依照相關規定,按學歷支給月薪,並補助當事人勞健保、勞退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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柒、其他

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。

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
三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 7 條、第 8 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
四、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(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捌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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